关于印发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一特三提升”加快集聚高端人才的若干意见》
通知
南夏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北区党委、管理处,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公司,相关单位: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一特三提升”加快集聚高端人才的若干意见》已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8 年 3 月 5 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贯彻
落实“一特三提升”加快集聚高端人才
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 2017 年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大会“一特三提升” 会议精神,着力打造特色创新集群,把培育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电子和智能信息、新型交通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机器人、智电汽车两张产业名片作为方向,把加快集聚特色创新资源作为关键,大力支持高水平领军人才在园区创新创业,积极培育一大批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领军企业,努力促进人才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探索走出一条人才引领创新的科学发展之路。现结合武进高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金梧桐计划2.0):
一、支持科技项目落地生根
1、重点项目
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具有突破性产业发展前景,创业团队中拥有两院院士、诺奖获得者等高端人才,尚未在园区注册落地或注册落地未满 12 个月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可申请尖端项目支持,经评审,给予 300-500 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2、成长项目
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尚未在园区注册落地或注册落地未满 12 个月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可申请重点项目支持,经评审,给予 30-300 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二、支持高层次人才扎根园区
1、加快培育高端人才
鼓励园区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各类人才计划,提升园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成功申报中组部国家千人计划,奖励申报人所在企业 100 万元;成功申报江苏省双创团队,奖励申报人所在企业 100 万元。符合省、市、区人才办要求,完成省“双创人才”项目申报,给予 2 万元申报工作补贴;完成省“双创人才”项目申报,且进入省人才办答辩环节,给予 5 万元申报工作补贴(已申请 2 万元工作补贴的,补足 5 万元);入选省“双创人才”项目,另外给予企业 20 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1)中国“两院院士”可享受 150 万元落户奖励以及 150 万元购房补贴。
(2)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可享受 60 万元落户奖励以及 45 万元购房补贴。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及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具有领先地位的人才,可享受 30 万元落户奖励以及 30 万元购房补贴。
(4)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创新创业计划人才等省级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可享受 20 万元落户奖励以及 20 万元购房补贴。
(5)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从事课题研究的博士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专项资助 5 万元和 4 万元,资助年限为两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博士后项目,按国家和省资助资金给予 1:1 匹配资助。对获得“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博士后给予 8 万元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作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出站时给予 3 万元奖励。
(6)博士研究生可享受 15 万元落户奖励以及 15 万元购房补贴。
(7)企业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企业工作满 2年的,一次性给予个人 2 万元奖励。个人取得工程或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仍在原单位服务 1 年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次性奖励8000 元。
(8)对企业引进列入当年度《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理工科类硕士研究生,可享受 12 万元生活费补贴和 5 万元购房补贴。
(9)企业引进的“985”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紧缺专业毕业生可享受 3 万元生活费补贴和 3 万元购房补贴;“211”、“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紧缺专业毕业生给予 500 元/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两年。
(10)企业首次引进生产一线急需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服务满 2 年后,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11)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外国专家给予 6-30 万元的工薪补助(《〈关于推进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常人社发〔2013〕215 号));对获批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的外国专家按省奖励资金给予 1:1 匹配奖励。对获批国家和省外国引智项目的企业,按国家和省资助资金给予 1:1 匹配资助。对获批市级重点引智项目、优秀引智项目的企业, 分别给予每个项目 4 万元、2 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基地、村)”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 6 万元、3 万元奖励。对“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省“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给予等额匹配资助。上述符合条件人员如同时可享受上级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述符合条件人员在武进国家高新区南区购买商品房的再补贴总购房款的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享受购房补贴人员中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按就高原则给予其中一方补贴,并在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 5 万元。上述人才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合同房价的 ,且所购房产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支持科技镇长团做好“双招双引”工作
鼓励科技镇长团成员引进“一资三高”型项目。由科技镇长团成员引荐落户的项目,正常运作满一年后,按每个项目给予引荐人 2 万元奖励。
引进符合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要求的全职创新或创业人才,按每个落户企业或人才给予引荐人 1 万元奖励;所引进的人才落户后 3 年内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的,按每位人才给予引荐人 2 万元奖励;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按每位人才给予引荐人 10 万元奖励。推荐人才落户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完善落户人才配套服务
1、优先保障高端人才子女入学
进一步优化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流程。意向在武进国家高新区范围内各类学校就读的,可在每年 3 月前将下一学年子女就读需求申请报送至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由管委会进行统一协调安排。
2、切实提升领军人才荣誉感
针对省级以上对武进国家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推荐办理“武进区人才卡”,凭卡享受医疗保健、预约诊疗、休闲娱乐、子女入学等方面的特色服务。设立人才宣传专栏,加大优秀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3、积极探索建设各类人才公寓
集中储备一批高端人才公寓,保障高层次人才落户园区后拎包入住。进一步建设完善南湖家苑等多种类人才公寓,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武进国家高新区人才项目引进工作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具体实施。
2、保障财政投入
根据《武进区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工作意见》(武办发〔2012〕154 号)文件精神,园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不低于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要求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3、强化监督管理
(1)受资助的单位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应建立相关资助(奖励)信息备案系统。并对受资助(奖励)单位及个人定期回访,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3)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对相关资助资金使用不当的、或在园区服务年限未达到相应规定的,高新区可按规定减少、暂停拨款,或收回已拨付资助款项。
(4)有关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资助资金的,财政部门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在北上广深等高端人才聚集城市开展武进国家高新区引才政策推介会;同时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推广以及创业典型事迹报道等工作。
五、其他
1、本意见覆盖对象为园区内符合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电子和智能信息、新型交通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机器人、智电汽车两张产业名片方向的企业。
2、本意见涉及的资助资金在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具体实施细则由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另行制定。
4、本意见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金梧桐”计划科技项目进区评审流程
附:
“金梧桐”计划科技项目进区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报人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提出项目申报申请。
二、项目路演
科技局组织项目进行路演,聘请专家、投资人对项目人才团队、技术背景及先进性、市场前景等情况做全面评估。
三、项目评审
由高新区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招商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国有公司等有关部门从技术高度、成长速度、回报程度、资本关注度等方面进行项目预审, 预审通过后,提交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四、项目立项实施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与项目方签订进区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奖励政策。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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