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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 科技创新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0-10-28 23:14:51

一、打造以色列项目来华发展首选平台

1.强化“共建计划”的引领效应

对通过“中以常州创新园共建计划”落户的以色列创新企业,园区按照“共建计划”政策给予相关支持。

2.强化顶尖人才的支撑效应

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项目三年内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并协助提供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金融支持。

3.强化双创人才的集聚效应

对担任企业中高层职务的以色列专家人才,符合落户标准的,园区按标准给予工薪补助,最高40万元。

二、加快企业科技创新要素提升

4.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

根据园区以色列企业当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按10%比例给予企业奖励,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5.鼓励企业加快知识产权提升

园区企业通过PCT途径在以色列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园区以色列企业获得其以色列母公司转让的有效发明专利,且专利权在园区维持2年以上的,每件资助1万元。

6.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认定

园区以色列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的,最高奖励120万元。园区以色列企业当年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各级奖励基础上园区另行给予10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开拓资本市场

园区以色列企业在国内主流市场上市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三、完善全链条市场化创新服务机制

8.支持重大创新研发平台载体集聚

落户园区的以色列高端研发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全方位支持,扶持额度上不封顶。

园区企业在以色列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园区内以色列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最高给予120万元奖励。

9.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

园区注册运营的专利代理机构,当年为园区企业代理专利申请达到一定数量,最高奖励10万元。

园区注册运营的技术、金融、市场等服务领域专业机构,当年新签约并提供服务的园区企业达到一定数量,最高奖励10万元。

10.支持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创新

打造10亿元总规模的中以创新发展基金,并协助提供10亿元重点产业领域专项贷款支持。

园区以色列企业申请中以科技贷款金融产品,可享受园区提供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

四、构建多层次中以创新合作桥梁

11.鼓励开展各类中以技术合作

园区的高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以色列的高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项目补助最高20万元。

12.支持开展中以创新合作重大活动

园区企业举办中以国际性重要会议、创新创业大赛、展会等中以创新活动,到境外参加各类中以合作展会并布展,补助最高20万元。

本政策由中以常州创新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实际发布文件为准。

 

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管理办公室